加入收藏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关注微信
手机扫一扫 立刻联系商家
全国服务热线17600735566
公司新闻
北京公益基金会的公益税前扣除的意义有哪些
发布时间: 2022-05-09 20:03 更新时间: 2024-05-15 17:10

调整公益慈善事业支出和管理费用比例要求,与2016年规定衔接。

2020年,三部门发布《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要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在公益慈善事业支出和管理费用比例上需符合以下要求:

(三)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前两年度每年用于公益慈善事业的支出占上年总收入的比例均不得低于70%。计算该支出比例时,可以用前三年收入平均数代替上年总收入。

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前两年度每年用于公益慈善事业的支出占上年末净资产的比例均不得低于8%。计算该比例时,可以用前三年年末净资产平均数代替上年末净资产。

(四)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前两年度每年支出的管理费用占当年总支出的比例均不得高于10%。

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前两年每年支出的管理费用占当年总支出的比例均不得高于12%。

这一要求和2016年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并不完全一致。

《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采用的是阶梯式的管理规定。充分考虑了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在组织性质、活动特点、资产规模和构成等方面的差异,分为四档进行规定。

由于上述2020年的公告与2016年的规定之间的不一致,导致部分按照2016年规定执行的社会组织在确认2020年度——202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时,无法通过。

此次发布的《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对此进行了补充规定:

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慈善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2018年和2019年的公益慈善事业支出和管理费用比例,可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由此解决了因为不一致导致的问题,让更多守法社会组织有机会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值得高兴的是,这一调整还被延续到下一次资格确认中:

确认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时,社会组织2019年和2020年的公益慈善事业支出和管理费用比例,可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那么2022-2024年度这一调整是否会被延续呢?或者说是否可以彻底这一问题呢?


联系方式

  • 电  话:17600735566
  • 联系人:杨老师
  • 手  机:17600735566
  • 微  信:17600735566